住建部关于房改房权属认定规则

一、房改房产权划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房改房最开始是属于单位产权,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房票子。后来参加房改个人出钱购买产权发给产权证,所以房改房也属于个人产权。而且完全可以交易,跟商品房个人产权是一个性质。

1、一般在1995年以前实行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用标准价购买的,增值额的80%归个人所有,其余20%交回原产权单位。

2、一般在1995年以后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以成本价购买的,其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3、在1995年以前已经按标准价房改的,在1995年以后,办理了补成本价的手续,视为以成本价购买,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4、一般来说,职工个人取得房改房产权时支付的价款都不是房屋的市场价,而是标准价或者成本价。职工以标准价取得的产权只有部分产权,与出售单位构成共有关系,以成本价取得的产权是完全产权,房屋归职工个人所有。但在两种产权类型下,房屋所占土地一般还都是划拨土地,即实际上职工个人在从单位购房时并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

二、房改房类别

房改房分折价房及全价房两种。1981年第一次房改时,职工购房可选择以折价方式或以全价方式购买,折价购买俗称“三三制”,即以全价的1/3价格购买;1990年的第二次房改则不存在折价购买问题,均按第二次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政策计收房款,购房人全额支付房价。

我们通常可根据《房地产权证》的记载内容判别其所属类别,在房屋所有权来源项目栏或备注栏,折价房改房会记载“折价购买”,全价房改房会记载“全价购买”或“房改售房”的内容。

三、房改房购买条件

要经市房改办批准房改或经售房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房改并报市房改办备案;且已签订房改合同并按房改政策规定缴清购房款的。其原产权单位是单位或房管局,出售给个人所有。

四、房改房的过户流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其实房改房主要是以1995年作为分界线,在1995年以前购买房改房的话,房改房到现在为止增值的部分只有80%是归职工个人所有的,但是在95年以后购买的房改房增值的部分全部都是归属职工个人所有的。房改房在住满了五年以后房子的产权就全部都是属于自己的了。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

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和基本内容

(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满足城镇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

(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是:把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的体制改变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把各单位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住房的体制改变为社会化、专业化运行的体制;把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改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住房金融和住房保险,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和发展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逐步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促进房地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三)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要坚持配套、分阶段推进。近期的任务是: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积极推进租金改革,稳步出售公有住房,大力发展房地产交易市场和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到本世纪末初步建立起新的城镇住房制度,使城镇居民住房达到小康水平。

大连市房改资金金融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一、房价收入比

房价收入比=当地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当地1997年双职工家庭平均工资。二、住房补贴标准

1.每平方米基本住房补贴额=经县以上人民政府审定的每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元)÷2-1997年职工年平均工资×4÷60(平方米)。

2.每平方米工龄住房补贴额=原房改政策的工龄折扣(元/平方米)×1995年12月31日以前的工龄(年)。

3.住房补贴=基本住房补贴+工龄住房补贴。三、全额补贴、差额补贴和一次性补贴

1.全额补贴。

每月住房补贴额=(当地每平方米基本住房补贴额+每平方米工龄住房补贴额)×与受补贴人员职级相应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应补贴总月数。

2.差额补贴。

每月住房补贴额=(当地每平方米基本住房补贴额+每平方米工龄住房补贴额)×应补贴面积÷补贴总月数。

应补贴面积=与受补贴人员职级相应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实有住房面积。

3.退休职工、25年以上工龄在职职工的一次性补贴。

一次性发放的住房补贴=受补贴职工每月住房补贴额×(住房补贴发放年限总月数-已补贴总月数)。

4.领取住房补贴期间去世职工的一次性住房补贴额。

去世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额=受补贴职工每月住房补贴额×(实际工龄总月数-已补贴总月数)。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行政辖区内的国家机关和财政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财政部分补助、无补助事业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决定是否实行住房补贴。第二章 职工住房补贴的范围和对象第五条 住房补贴的范围。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房价收入比在4倍(含4倍)以上的市(县),可以对无房职工和住房面积(指建筑面积,下同)未达到当地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职工发放住房补贴。

当地房价收入比在4倍以下的市(县)不得实行住房补贴。第六条 住房补贴的对象。在实施住房补贴地区的国家机关和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厅级及以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给予住房补贴:

1.本人及配偶均未享受过福利性实物分房;

2.已享受过福利性实物分房,但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福利性实物分房指按原房改政策购买原公有住房,购买安居工程住房、解危解困住房、国家或单位给予了补贴的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等。福利性实物分房不包括租住按规定不能出售的公有住房。

住房面积已达到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职工,不再发放住房补贴。第三章 住房补贴标准第七条 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各市(县)可按当地经济条件确定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但最高住房补贴面积不得高于以下标准。

1.国家机关:

一般干部70平方米;

科级干部80平方米;

处级干部100平方米;

厅级干部130平方米。

2.事业单位:

初级技术职务、技师以下技术工人、普通工人70平方米;

中级技术职务、技师80平方米;

副高级技术职务、高级技师4年以下90平方米;

副高级技术职务、高级技师4年及4年以上100平方米;

正高级技术职务120平方米。

省级和昆明市机关事业单位处以上干部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应区分正副职;其他地方科及科以上干部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是否区分正副职,由各级自行确定。

国家机关的人员按行政职务进行补贴;事业单位中同时具有行政职务和技术职务的人员只能选择一种标准。

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只适用于计算住房补贴数额。第八条 住房补贴标准的确定。

1.基本住房补贴。无房和住房不达标职工的每平方米基本住房补贴额为:经县以上人民政府审定的每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除以2,与每平方米职工个人平均负担额之差。职工平均负担额按1997年本级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除以60平方米计算。

2.工龄住房补贴。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并且符合享受基本住房补贴条件的职工,可计付工龄住房补贴。

工龄住房补贴额的计算方法是,原房改政策的工龄折扣、受补贴职工1995年12月31日前的工龄(年)与应补贴面积之积。

工龄住房补贴与基本住房补贴一并发放。

实行货币化分房后,每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房价中,扣除国家和单位配给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平均负担额不得低于按房改成本价售房时的个人负担额,并且不得低于房价的28%。当地职工个人平均负担比例低于28%的,按28%的个人负担比例计算当地住房补贴标准。

军人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标准每个月是多少

第一条 为了搞好住房制度改革资金(以下简称房改资金)的存贷、结算及融通等金融配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及《大连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大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负责归集、融通、使用和管理房改资金,其资金存贷、结算业务由市政府委托大连市有关银行房地产信贷部代办。其有关房改金融业务和政策,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分行管理。第三条 受委托办理房改金融业务的各银行房地产信贷部,要按规定实行单独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求平衡,其经营收入除弥补政策性经营亏损外,年终盈余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并账,按照市房改领导小组决策意见进行统一分配、统一完税。第四条 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被委托的银行房地产信贷部开设有关资金专户,其存贷款利率本着支持地方房改,好处留给地方的原则实行优惠利率,具体利率标准在征得人民银行大连市分行同意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确定。第五条 房改信贷资金的主要来源:

(一)住房公积金存款;

(二)住房建设债券资金存款;

(三)城市、单位、个人住房基金存款;

(四)出售市直管和单位自管公房收入资金存款;

(五)房租和集中供热收费存款;

(六)集资合作建房资金存款;

(七)政策性购、建房保险赔款准备金存款;

(八)国际、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房改和住房建设资金;

(九)市政府批准的用于房改和住房建设的其它资金存款。第六条 房改资金金融管理原则:

(一)房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坚持以支持房改和住房建设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

(二)房改资金要坚持专款专用、多存多贷、有偿低息、加速周转达、滚动增值的原则;

(三)经办房改金融业务免交有关税费,所得收益纳入城市住房基金滚动使用;

(四)对集资合作建房、职工个人购建住房(含贷款)、不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规模,实行指导性计划。第七条 房改信贷资金主要用于:

(一)单位建房、购房所需贷款;

(二)居民个人购建房的抵押贷款;

(三)为支持与住房建设密切相关的房地产开发和建筑等行业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第八条 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应按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的需要编制年度房改资金信贷计划,报市房改领导小组批准后,委托市有关银行房地产信贷部,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放住房专贡贷款。各银行房地产信贷部所承办的房改信贷业务,其信贷指标分别由各银行房地产信贷部向其总行申报解决。对房改信贷业务要单独管理与考核,计划的执行情况要定期上报。第九条 发放贷款的额度、利率和偿还期限:

(一)职工个人购、建房垡最高额不超过购、建房造价的5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五年,其贷款利率按照《个人住房贷款暂行办法》执行;

(二)单位贷款应按职工公积金、住房建设债券(产权单位含代收住房建设债券资金)以及单位住房基金存款余额,预留一定比例备付金后的额度确定。贷款期限,建房不超过二年,购房不超过一年。购、建房借款利率按照《单位住房贷款暂行办法》执行。超过贷款度部分按国家规定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

(三)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等行业周转资金贷款按国家规定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

(四)贷款的结息方式和逾期加收罚息,均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规定办理。第十条 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委托各银行房地产信贷部办理的各种房改资金和基金存款,免交存款准备金。第十一条 房改资金的划拨。各有关银行房地产信贷部要按规定将各单位和个人交存的房改资金及时归集,每隔五天集中上划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各房地产信贷部开立的有关资金专户内。包括原来存入各金融机构的属于房改资金范围的资金。第十二条 为配合住房制度改革需要,积极开展购、建房保险配套业务,被委托的保险机构经市人民银行批准,开办单位和个人购、建房保险业务,其保险赔偿准备金存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有关银行房地产信贷部开设的专户内。此项业务保险机构应单独核算,保本经营,其所得收益用于建立赔偿准备金。第十三条 被委托的各银行房地产信贷部在行政上隶属各自银行领导,业务上接受当地人民银行的领导和管理,同时接受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要代表市政府同受委托的房地产信贷部的银行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共同管好用好房改资金。

公务员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

军人住房补贴标准:

1、军人的住房补贴,采取的是“基本补贴+地区补贴”的办法。军人住房补贴的基本补贴主要依据军人住房补贴比例、个人基本工资、军人服役年限和军人职级补贴面积等4项因素计算。

2、2000年以后,军人住房补贴按月计算的基本补贴额=月基本工资×住房补贴系数40.94%。

3、军队师职以下人员与机关各职级人员的军人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一致,具体军人住房补贴标准如下:正师职120、副师职105、正团职90、副团职80、营职70、连排职60平方米;六级士官,军人年龄在26年以上的90平方米、军人年龄不满26年的80平方米;五级士官70、四级以下士官60平方米。

军人住房公积金问题:

1、现役军享受军队体系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货币补贴目前非农业户口业员两者没任何联系现役军根本能申请任何区住房公积金补贴。

2、由于现役军享受住房补贴没住房公积金帐户所能申请任何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

3、部队住房公积金独自保管直接联系转业性发放所要买房使用公积金要等转业。

根据中国政府有关规定,公务员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为20%。其中,单位缴存比例为12%,个人缴存比例为8%。这一比例是在国家层面确定的,适用于各地的公务员。

公务员公积金是职工福利体系的一部分,主要包括单位和个人两部分缴存。在中国,政府规定的公务员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为20%,具体来说,单位负责缴纳12%,个人缴纳8%。值得注意的是,缴存比例是根据政府制定的标准来确定的,这一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公务员,不同地区之间没有差别。同时,公务员的公积金缴存金额也不同于普通职工,有着相应的优惠政策。对于公务员的公积金账户,单位和个人所缴存的金额分别存入“单位账户”和“个人账户”中,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在离岗时提取,而单位账户的余额则可用于购房、还贷等用途。

公务员公积金可以用来做什么?如何申请提取?公务员公积金主要用于住房相关支出,包括购买、建造、装修、还贷等。同时也可以用于个人医疗、就业创业等方面。申请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填写提取申请表格,然后向当地公积金中心提交审核。

公务员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为20%,其中单位缴存比例为12%,个人缴存比例为8%。公务员的公积金账户是福利体系的一部分,可以用于住房、医疗、就业等方面。申请提取公积金需要符合相应规定,同时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经过审核后才能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

《政府机关公务员住房补贴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公务员应当自己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公务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各项收入,按月应当按规定比例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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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穰璐莹的头像
    穰璐莹 2025年08月05日

    我是五洲号的签约作者“穰璐莹”

  • 穰璐莹
    穰璐莹 2025年08月05日

    本文概览:一、房改房产权划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房改房最开始是属于单位产权,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房票子。后来参加房改个人出钱购买产权发给产权证,所以房改房也属于个人产权。而且完全可以交易,跟...

  • 穰璐莹
    用户080504 2025年08月05日

    文章不错《住建部关于房改房权属认定规则》内容很有帮助